1.凡在戶籍所在縣市區初中學校就讀并取得正式初中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外地借讀但具有本縣市區正式戶口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及往屆初中畢業生均可報名參加中考。符合政策(衡教基〔2013〕12號)規定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務工子女)。上述考生均在就讀學校報名,其學籍由學校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
2.本縣市區戶口的往屆初中畢業生。
具體報考條件是:
1.應屆初中畢業生可報考面向所在縣區招生的各類高中段學校。
2.往屆初中畢業生只可以報考中等職業學校。非畢業年級的在校學生及各類高中段學校在籍學生不允許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