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衡水市中考加分優惠政策
報考普通高級中學的下列考生,錄取時予以照顧。
1、烈士子女,照顧20分。
2、根據衡政外僑字〔2016〕1號文件,我市“四僑考生”(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在本省的子女和僑眷高級知識分子考生子女)照顧10分。
3、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照顧5分。
4、軍人子女依據《衡水市軍人子女中考優待措施》(政聯〔2014〕1號)執行。